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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寻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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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市指挥部工作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9月16日0时起,全县所有文化馆、图书馆、书店、城市书屋、文化娱乐场所(网吧、茶楼、酒吧、歌厅、舞厅、KTV、音乐茶座、沐足店、电影院、营业性演出场所、游戏厅、棋牌室、麻将馆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体育馆、健身房、瑜珈馆、羽毛球馆、篮球馆、游泳馆、台球厅、室内舞蹈班、跆拳道馆等)、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等恢复正常经营活动。以上场所要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测一扫三查验”,即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坚持“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无异常、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进入

二、即日起,各类人员按以下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1.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每天核酸抽检不少于20%

2.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实行“一天一检”。适当加密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密闭场所和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口岸管理服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的核酸检测频次,每2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落实“一周两检”检测频次。

3.经高速路口、跨省道口、县际公路口进入寻乌县人员“不漏一车”“不落一人”进行“落地检”,实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互认。

4.隔离点周边群众实行“一天一检”。

以上工作措施从9月16日0时开始实施,后续视疫情防控形势调整。

                    

寻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