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春节、元宵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8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收看县气象局和县电视台发布高森林火险预报。
2、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各村两委干部组织实地核查,90分钟内反馈到镇办公室。
(二)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各村干部、护林员等要合理安排节假日,做到节假日期间有人在岗巡查;村“两委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五类人员”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春节、元宵期间上坟等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三)应急准备
1、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各村“两委”干部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开机。
2、各村防火员春节、元宵期间应急扑火队伍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3、各村必须安排村干部和护林员值班。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1月24日起各村每天16: 00前通过值班电话向镇防火办报告值班情况,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报告;(镇防火办值班电话2861113)。
2、强化火情调度。各乡(镇)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每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镇春节、元宵期间应急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或发生森林火灾超过2小时火势得不到有效控制的,在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民房等重点目标发生森林火灾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有权采取应急措施,调动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和周边镇扑火力量等扑火救援队伍实施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发生后,镇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1、首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火灾发生地的乡镇春节、元宵期间应急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以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为第二梯队,以周边乡镇、镇应急救援大队、生态公益林场、民营林场半专业队伍第三梯队。
2、跨区增援力量。本镇扑火力量不足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调动航空护林飞机、武警森林部队,或其他县市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
支援。
(四)火场指导
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者其他重要目标发生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火场指导一组:
组长:方贻龙 副镇长
成员:刘庚球 镇干部
汤忠涛 镇干部
华炳星 镇干部
火场指导二组
组长:何炳南 副镇长
成员:曹人梅 镇干部
潘锦华 镇干部
范学琛 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