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 1.履行我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 |
3.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 |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 |
5.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 |
6.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 |
7.负责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 |
8.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 |
9.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规划统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城乡规划行业管理。 | |
10.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 | |
11.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
12.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 | |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 |
14.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 |
15.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 |
16.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 |
17.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 |
18.按照党中央、省、市、县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 |
19.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 |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内设机构 | 序号 | 内设机构 | 主要职责 | 依据 | 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1 | 办公室(法规监察与行政审批股) |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文稿和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息综合、人事、教育培训、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保密、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县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和纪检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负责组织拟定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政府规章、制度草案,负责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管理和清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承担自然资源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规划、矿管、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接待群众来访及业务咨询,组织办理来信、来电及网上信访。负责协调群众信访突发应急事项处理;负责组织办理各类服务热线、网络留言、信访系统来件以及行风建设等专项工作。 负责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查处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跨县(市)空间规划和违法案件及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维稳、综治、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等工作。 | 寻府办字〔2019〕37号 | 易文贞 | 主任 | 0797-2847779 | 寻乌县长宁镇城北圆盘国土大楼四楼; | |
2 | 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地理测绘信息股) |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制度、指标体系、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料、遥感监测数据的集中采购(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并提供信息共享。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水流、森林、草原(草地)、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由中央委托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登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权证。 负责审批窗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负责县局权限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 负责地理信息管理及测绘相关工作。拟订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全县基础测绘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监督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管理测绘项目备案;组织、指导应急测绘保障。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建立和管理本县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组织“数字中国”时空数据库建设与更新。负责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监管工作。 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地理国情调查、监测评价、分析使用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负责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和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系统平台的运行维护等工作。组织并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局政务网建设、维护和安全等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管理自然资源大数据建设,承担全县自然资源数据的接收、存储、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政务信息公开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信息化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 寻府办字〔2019〕37号 | 古松平 | 股长 | 0797-2849603 |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城北圆盘国土大楼五楼; | |
3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股 | 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县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负责批而未用土地消化、闲置土地清理和低效土地清理利用等工作。负责跟踪检查各项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 负责耕地保护及征地管理工作。负责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指导监督县土地征收征用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调整补划工作并监督管理。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工作。 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负责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开展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承办对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验收和复核。负责管理和使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的专项资金等职能。 贯彻执行全面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面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根据中央、省、市、县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负责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规划;监督管理县级和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含水层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贯彻执行地方性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县级权限以及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及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重大权属纠纷;负责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上报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 | 寻府办字〔2019〕37号 | 赖桂清 | 股长 | 0797-2849670 |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城北圆盘国土大楼四楼 | |
4 | 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 | 负责建立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矿产资源规划,负责编制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工作。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年度规划编制计划。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县域空间发展战略类规划等重点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负责配合、协调、综合平衡各类县域专业(专项)规划编制和县域重大项目选址管理。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耕地、林地、草原(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开展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预审(初审)、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临时用地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开展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 负责组织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修改、维护和评估监管工作。负责牵头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战略、分区规划、重大专项问题、公共政策工作;负责公共设施类专项规划工作。 负责全县建筑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负责全县城市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中心城区城市设计。组织推动城市更新、城市修补规划工作。负责县政府主导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的规划策划。负责组织审查县管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审核城市景观风貌建筑外立面。组织编制、推动重点地块、重点项目供地前规划方案策划工作。负责县局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 负责组织并指导全县交通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并参与交通、市政、河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城市管网专项规划的空间落位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交通的选线、选址等前期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审查县域内交通和市政工程项目、各类管网工程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规划审核。负责组织、指导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 负责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乡(镇)、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落实相关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和导则。指导各地做好乡(镇)规划、农村全域规划、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负责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寻乌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和保护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 寻府办字〔2019〕37号 | 曾思文 | 股长 | 0797-2847779 |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城北圆盘国土大楼三楼; | |
单位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城北圆盘国土大楼 | |||||||
电话传真 | 0797—2847779 | |||||||
上班时间 |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0797-12345 | |||||||
主要领导 | 谢小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