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民编制规定的通知(寻府办发〔2010〕24号)文下发的主要职责及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设置及人员情况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数49人,包括行政人员14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35人;离休人员1人。内设秘书股、国民经济综合股、投资和产业发展股、生态经济发展股、收费和价格管理股。
第二部门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县发改委收入预算总额为724.2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2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县发改委收入预算总额为724.2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24.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73.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6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4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3.8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县发改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4.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住房保障支出45.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7.36万元,比上年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寻乌县发改委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724.27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寻乌县发改委部门预算未安排项目。
(十)重点项目: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6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6.6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15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1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人防办并入发改委,并入原人防办公车一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涉及的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解释(财政部门发放给各部门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有详细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