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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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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度决算

    录

第一部分 寻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寻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寻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是县委政法系统的行政机关,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寻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股、法制股和刑侦治安队。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445.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1.81万元,较2020年减少198.92万元,下降30.87%;本年收入合计383.63万元,较2020年减少226.24万元,下降37.1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生态综合执法局收支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83.6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445.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45.44万元,较2020年减少137.11万元,下降23.5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生态综合执法局收支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61.8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45.4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3.03万元,决算数为44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0%。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2.51万元,决算数为39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生态综合执法局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7万元,决算数为2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有计划进行。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4万元,决算数为1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有计划进行。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91万元,决算数为1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有计划进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5.4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7.35万元,较2020年减少65.6万元,下降17.1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节省了不必要的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5.51万元,较2020年增加2.12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办案成本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6万元,较2020年减少88.32万元,下降94.08%,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统计口径不一,驻村工作队生活补贴没有列入该项目等。

(四)资本性支出17.02万元,较2020年增加14.68万元,增长627.35%,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需求采办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20万元,决算数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29.84%,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4.12万元,下降27.0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决算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68.7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据实填报。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2批,累计接待22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办案和业务联系。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数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8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4.36万元,下降32.88%,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53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4万元,增长18.5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具体详细情况:1、车辆数合计6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3、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已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二级项目,涉及资金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