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1年部门预算
单位公章:政协寻乌县委员会办公室
报送日期:2021年5月7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凌流斌
财务负责人(签章):凌流斌 经办人(签章):陈佛来
政协寻乌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政协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政协办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政协办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协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政协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数32人,包括行政人员32人。
第二部分 政协办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政协办收入预算总额为464.39万元,同比增加4.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晋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3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政协办支出预算总额为464.39万元,同比增加4.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晋升。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4.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7.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2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7.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政协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4.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同比增长4.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晋升。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卫生健康支出22.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8%,住房保障支出28.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6.2万元,比上年增长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个委办和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1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6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政协办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