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赖桂茂等二十七位同志退休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局、国网寻乌供电分公司、工信局、林业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园艺场、商务局、赣州烟草寻乌分公司、中国石化寻乌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下列同志退休:
一、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一)项规定人员:
原汽车客运站:赖桂茂
国网寻乌供电分公司:古冬娣
二、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一)项规定人员:
原印刷厂:古冬梅、万胜龙
原桂竹帽营林林场:钟贱贵、杨丽、赵勤英
原稀土公司:陈鹏飞、卢志刚、凌瑞彬
县建筑公司:李长圣
粮食购销公司:林小青
原鱼种场:潘丽芳
原留车供销社:罗汉忠
县园艺场:潘昌红、黄平、郭红梅、刘艳秋
原澄江林场:何良晋
原物资总公司:彭泽平、庄晶
赣州烟草寻乌分公司:邱尚德
国网寻乌供电分公司:刘春兰
原化工厂:陈治燊
原桂竹帽经销公司:刘桂华、李霖
中国石化寻乌分公司:何玉其
以上同志退休执行时间除罗汉忠从二0二二年十二月起计算外,其余同志从二0二三年一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