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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动漫解读】【粮食生产奖补审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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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府办字202514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寻乌县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寻乌县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34

(此件主动公开)

寻乌县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有关要求,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2025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9.97万亩以上,实现产量6.98万吨以上;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见附件)。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完成任务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是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全面完成。各乡(镇)提早开展任务与耕地匹配度调查,根据水田和旱地面积等实情,广泛听取乡村民意,征求村委代表、种植大户代表意见建议,合理将早中晚稻、旱粮等粮食生产任务分解细化到村、组,精准落实到具体种植主体和田块。要立足全年粮油生产布局积极推行双季稻种植,早稻推广生育期110天、晚稻推广生育期115天左右的高产优质品种严格落实“宜稻则稻、宜双则双,旱地一律种植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要求,确保应种尽种,种尽种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耕地保护。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强化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荒,严格管控“非粮化”。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水稻生产。因地施策开展撂荒耕地图斑整治,确保4月底前全部完成复耕复种,及时推进耕地上黄龙病果树清除及复耕工作,加强对历年已复垦耕地的监管,严防已复垦耕地抛荒弃耕及种植“非粮”农作物。因地制宜推进冷水田治理。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推行“田管家平台+工程保险”管护模式。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强化服务保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粮食生产工作,强化技术指导,协调做好种子调运、储存以满足市场需求;加强与国家统计局寻乌调查队沟通对接,做好粮食生产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种植面积产量应统尽统。县供销合作联社负责好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储备情况摸底查和市场调配,确保供应充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资市场秩序管理,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农资价格稳定县水利局负责加快水利设施条件建设,推进灌区渠系同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解决农田灌溉用水“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联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寻乌调查队

(四)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按照集成化发展、系统化推进的思路,推动农业生产“大托管”向“大运营”转型升级,拓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全链条托管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产品价值,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托管服务,全面总结前期试点成果,择优遴选一批新试点,力争托管服务面积达5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五)培育新型主体。持续开展“外引内培”,通过召开种粮大户座谈会、“以大户引大户”等方式,全面宣讲强农惠农政策,招引更多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种粮主体,力争今年全县50亩以上种粮主体249户、种植面积占比75%以上。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充分发挥大户规模经营优势,积极应用先进农业科技装备,推动“大户带小户”,带动小农户种好粮、增效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六)推行农机服务。聚焦水稻机插、烘干等关键薄弱环节,加强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运营管理。鼓励有需求的乡(镇)统筹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新建改建烘干中心,并确保在早稻收割前投入使用,切实提升粮油烘干加工能力。各乡(镇)负责督促育秧中心运营主体做好育秧物资准备,指导、服务早稻育秧工作,切实发挥育秧中心作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积极开展水稻机插作业演示,提升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七)抓好防灾减灾。树牢“抗灾夺丰收”理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科学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进一步完善基层植物疫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抓实稻瘟病、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落实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政策,优化理赔服务程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

(八)提升单产水平。全面落实稳面积、增单产要求,大力推广稻油轮作高效栽培、水稻“三控”抗倒绿色节本增效等技术,配套融合良田、良种、良法、良机和良制,全力提高粮食作物单产。全县建立20个以上百亩田、5个以上千亩方,创建一批吨粮片、高产片,示范推动大面积提升单产,力争全县水稻主推技术到位率96%以上,粮食单产提高10公斤以上。坚持“多收一斤是一斤”理念,把田间管理贯穿到粮食生产全过程,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一种了之、只管种不管收、套取奖补等现象,避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九)打造优质品牌。拓展“粮头食尾”产业链条,鼓励经营主体创建富硒、绿色、有机等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支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认证,支持优质粮油产品认定“圳品”品牌,组织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产销衔接等活动,大力宣传推介我县优质粮食产品。〔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三、奖补政策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规严格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12/亩)。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非农化”“非粮化”耕地,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弃耕抛荒1年以上已征收、已收回承包权的耕地,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稻谷补贴。按国家政策落实稻谷补贴,给予早稻60/亩、中稻30/亩、晚稻30/亩的标准进行补贴630日前、中730日前、晚830日前完成乡核实验收再生稻再生季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种植奖补。以单个种植主体为奖补单元。采取育秧移栽种植的,种植双季稻面积50亩以下,给予早稻100/亩、晚稻50/亩奖补;50(含)-300亩,给予早稻150/亩、晚稻100/亩奖补;300亩(含)以上,给予早稻200/亩、晚稻150/奖补。种植一季早稻1亩(含)以上,给予100/亩奖补;种植一季晚稻1亩(含)以上,给予50/亩奖补。采取直播种植的(含旱稻),种植面积在5亩以上,田间管理良好,能产生较好经济效益的,按直播种植面积,给予240//季奖补,直播种植的需提前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并于播种后20天内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现场踏看确认。51日前完成栽插界定为早稻,630日前完成栽插界定为中稻,730日前完成栽插界定为晚稻。再生稻再生季、中稻不计入奖补。新增耕地种植的水稻,按《寻乌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实施方案》(寻府办字〔202256号)规定执行,不重复享受奖补

为提高乡(镇)抓粮食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县财政预算资金150万元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工作奖励。

(四)集中育秧奖补。符合按需育秧,种子购买渠道合法,早稻集中育秧推广使用生育期110天左右的高产优质品种,秧田面积2亩以上,采取抛秧盘或机插秧盘,小拱棚盖膜或工厂化育秧棚保温育秧,经乡村二级验收公示、县级复核,按秧田面积给予4000/亩奖补,秧田面积抛秧按1500个秧盘折算为一亩,机插秧按900个秧盘折算为一亩集中育秧奖补可以和社会化服务集中育(供)秧环节奖补叠加。

(五)抛荒耕地复垦复种奖补。对抛荒耕地2025年新开荒复垦、以前年度未享受过抛荒复垦奖补且种植水稻面积在1亩以上的,奖励开荒复垦费用500/亩。

(六)农机购置补贴。按国家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七)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支持水稻集中育(供)秧、机插(抛)秧、专业化统防统治、秸秆还田、烘干仓储等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方式、对象等按照《寻乌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寻府办字〔202466号)执行,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列支,用完为止。

(八)粮食单产提升项目补助。对使用良种良法相配套,引进高产优质品种,实施水稻“三控”抗倒绿色节本增效技术,实施区域水稻单产量比上一年度县域水稻单产平均水平提升1%以上的,按照采取水稻关键单产提升技术的实际投入测算,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资金在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统筹列支,先申请先奖补,资金奖完为止,县财政不再另行安排资金。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与粮食单产提升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享受补助。粮食单产提升项目实施公告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按照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的程序确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组织验收。

以上相关奖补政策,由乡(镇)、村负责核实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优化奖补验收申报程序,补助到户情况需在乡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育秧中心育秧要按需育秧,超需求育秧面积不享受育秧奖补。对弄虚作假、恶意并户等骗取套取补助或造成秧苗浪费的,一经核实,取消奖补,并追究乡(镇)、村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所有奖补经验收合格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报县政府同意后据实拨付。

四、保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加大对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植奖补等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动员更多主体发展粮食生产。县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抓好11000亩以上、具备条件的乡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抓好15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高产基地,带动任务落实和产量提升。挂点县领导、驻村领导需督促指导所挂点乡(镇)、村粮食生产工作;挂点帮扶单位要全力协助帮扶村完成粮食生产任务。适时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随机抽村方式对早稻、中晚稻种植面积情况进行飞测航拍。

附件:2025年寻乌县粮食生产指导计划分配表


附件

2025年寻乌县粮食生产指导计划分配表

乡(镇)

粮食

播种

面积(亩)

总产量(吨)

水稻

大豆

其他粮食作物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播种面积

(亩)

产量(吨)

播种面积

(亩)

产量(吨)

播种面积(亩)

产量(吨)

播种面积

(亩)

产量(吨)

播种面积

(亩)

产量(吨)

播种面积

(亩)

产量(吨)

长宁镇

1720

460

0

0

0

0

0

0

0

0

850

150

870

310

文峰乡

11577

3550

3697

1410

1320

490

1020

400

1357

520

2950

545

4930

1595

南桥镇

32200

11315

22370

8665

8015

3150

6100

2330

8255

3185

2150

390

7680

2260

留车镇

41620

14749

29410

11439

10520

4045

8055

3180

10835

4214

2900

530

9310

2780

龙廷乡

7655

2770

6155

2410

2160

850

1775

690

2220

870

250

40

1250

320

丹溪乡

16010

5890

12250

4870

4360

1710

3405

1380

4485

1780

600

100

3160

920

菖蒲乡

13705

5180

10775

4280

3870

1530

2920

1140

3985

1610

400

80

2530

820

晨光镇

22508

7986

15858

6216

5645

2190

4400

1755

5813

2271

1000

175

5650

1595

桂竹帽镇

7600

2630

5340

2010

1930

730

1425

540

1985

740

450

85

1810

535

三标乡

6425

2175

3975

1515

1320

500

1300

505

1355

510

450

80

2000

580

吉潭镇

10815

3750

7215

2760

2570

980

2000

760

2645

1020

1000

180

2600

810

澄江镇

7930

2570

4010

1520

1430

540

1110

430

1470

550

1350

250

2570

800

水源乡

5750

1855

3100

1145

1110

405

850

320

1140

420

800

150

1850

560

项山乡

6015

2080

4405

1650

1570

590

1220

460

1615

600

350

60

1260

370

罗珊乡

8170

2840

5840

2210

2080

790

1620

610

2140

810

500

85

1830

545

合计

199700

69800

134400

52100

47900

18500

37200

14500

49300

19100

16000

2900

49300

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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