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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推进林下灵芝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文字解读】【动漫解读】【政策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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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府办发202411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寻乌县推进林下灵芝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寻乌县推进林下灵芝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1217

(此件主动公开)

寻乌县推进林下灵芝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我县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将林下灵芝产业打造成寻乌县的又一项特色富民产业,定本方案。

行动目标

按照“三个1(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知名品牌1个以上,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灵芝产业发展目标,以培育全产业链为抓手,实施林下灵芝产业发展攻坚行动,在区域规划良种培育示范带动产品加工、种质资源建设和品牌营销等方面大力推动寻乌县林下灵芝的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林下灵芝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县林业局要加强对寻乌县灵芝产业的分析研判,明确产业发展目标,提出产业发展措施,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具体负责日常推进工作。〔牵头单位:县林业局、相关部门〕

(二)强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大力推动发展我县林下灵芝龙头示范企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推广、良种培育、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菌种和菌包生产基地。菌种和菌包生产基地是保障林下灵芝可持续发展的要基础。鼓励菌包生产企业发展灵芝菌包生产,推动菌包生产企业在域内建设占地100亩左右、年产菌包50万包以上菌包培育基地以满足林农植林下灵芝〔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推进内外协作。与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江西农业大学的合作,建立长期稳的战略合作关系开展“富硒”灵芝为主要内容的灵芝品种研究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协、县科创中心〕

(五)强化技术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课与现场观摩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林下灵芝种植、管理、采摘、加工贮藏、营销等技术服务,全面推广林下仿野生灵芝种植模式树立质量至上品牌上的种植理念着力提高产品的知名度〔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做强做精灵芝产品加工。结合灵芝“食药同源”管理试点,引进培养2灵芝深加工企业,重点开发灵芝切片、灵芝、灵芝饮料、灵芝孢子粉、灵芝酒、灵芝糕点、灵芝颗粒冲剂、灵芝美容产品、灵芝保健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小菜、小吃、热汤、甜品等养生美食菜品,延伸产业提高产品附〔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推进“东江源8号紫灵芝”列入省级种质资源库。加大工作力度,将“东江源8号紫灵芝”本土灵芝列入省级种质资源库,保护本土优质灵芝种质,为寻乌灵芝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科技工信局、县科创中心、县科协

(八)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加强绿色产品宣传,通过电视、网络、研讨会、文化旅游节、推介会、博览会等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寻乌灵芝。立足“东江源8号紫灵芝”“富硒”“林下仿野生”等元素,创建寻乌灵芝品牌。持续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地域冠名、文化交流、新闻媒体、农旅结合等形式内容宣传推介,唱响寻乌灵芝品牌,提升消费者对寻乌灵芝品牌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推进产品市场营销,推动企业以直供或第三方平台供贷等形式,进入832平台、淘宝、拼多多、直播带货等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供销合作社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支持县灵芝协会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围绕灵芝产业各环节提供全方面服务。鼓励银行、保险等行业为寻乌灵芝产业发展提供信贷、金融产品、保险等支持。〔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三、扶持政策

(一)当年种植林下灵芝5亩以上(含5亩),且每亩平均栽培密度400包以上菌包(以10/包计算、20斤以上菌包按2包计算)的实施主体,每亩补助400(省级资金补助)

(二)当年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实施主体,一次性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费2万元(如道路、桥梁等),当年连片种植500亩以上的实施主体一次性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费(如道路、桥梁等)5万元。

四、奖补资金申报与发放

林下灵芝种植项目(含基础设施补助实施主体每年5月底前向所在村、乡(镇)提交灵芝产业项目验收申请表乡(镇)进行初步验收,验收结果在项目实施村公示5天后,向县林业局申报核查验收。县林业局在当年6月底前(灵芝采摘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报县政府批准后发放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发放到“一卡通”或对公账户。已申报其他项目奖补政策的不予重复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林下灵芝的技术保障,为种植户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

(二)县林业局支持菌包生产企业从外地(外省、外县)调入原材料。

(三)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对灵芝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严禁灵芝生产过程中使用违禁药品。

(四)菌包生产企业要根据技术要求做好灵芝菌包生产,保证质量,保证成活率,提供优质服务。

(五)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支持菌包生产基地建设,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附件:12025年—2027各乡)林下灵芝种植指导数

2寻乌县灵芝产业项目验收(补助)申请表

3.寻乌县林下灵芝相关项目验收(补助)申请表

4.寻乌县  乡(镇)灵芝产业项目申报验收汇总表


附件1

2025-2027年各乡(镇)林下灵芝种植指导数

分类

乡(镇)

2025年度

2026年度

2027年度

示范基地(个)

种植面积

示范基地(个)

种植面积

示范基地(个)

种植面积

一类

吉潭

1

300

2

400

3

400

留车镇

1

200

2

300

3

300

桂竹帽

1

200

2

300

3

300

晨光镇

1

300

2

400

3

400

二类

南桥镇

1

50

1

100

1

100

水源乡

1

100

1

200

1

200

文峰乡

1

100

1

200

1

200

三标乡

1

200

1

300

1

300

项山乡

1

200

1

300

1

300

澄江

1

100

1

100

1

100

罗珊乡

1

200

1

300

1

300

丹溪乡

1

200

1

200

1

200

三类

龙廷乡

1

100

1

100

1

100

菖蒲乡

1

50

1

100

1

100

合计

14

2300

18

3300

22

3300


附件2

寻乌县灵芝产业项目验收(补助)申请表

乡(镇):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是否属贫困户

否□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电话号码

申请人一卡通号码或信用社账号

种植的森林药材、香精香料(如灵芝、草珊瑚等)

种植或改造地点

      小组   (小地名)

申请内容

权属证明:(林权证或租赁合同书等)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乡(镇)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林业主管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备注

备注:1.申请人应如实、规范填写相关内容(申报项目不重复享受补贴);

2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林权证或租赁合同、一卡通账号或信用社账号(农商银行)各1份复印件,申请人无一卡通账号的,提供信用社(现农商银行)账号;

3证件不齐全不予受理,申请项必须先实施后验收再补贴;

4申请人应积极配合乡、村、林业技术人员检查验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不予验收;

5所购苗木必须得保留发票或合同以保证申请人权益;

6本申请每年1月至6月申报,由各乡(镇)负责林业工作人员7月汇总后报县林业局审核,县林业局8月至9月进行验收,联系电话:13870713279(刘);地址:县林业局产业管理股807室。

申请内容参照填写:

                月本人在            乡(镇)           村的            (自留山、责任山、承包山)山上种植          (森林药材、香精香料等),成活率达85%以上,现申请人工造林项目个人补贴。

附件3

寻乌县林下灵芝相关项目验收(补贴)申请表

实施主体(公司或个人)

地址

机构信用代码

(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电话号码

申请项目

(基础设施)

申请内容

乡(镇)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林业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相关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附件4

寻乌县     乡(镇)林下灵芝产业项目申报验收汇总表

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奖补对象姓名

对象类别

身份证号码

项目类型

申报规模

单位

(亩)

核定规模

单位

(亩)

核定奖补金额 (元)

合计

金额

(元)

实施地点(村、小组)

联系电话

开户行

一卡通账号

1

2

3

4

5

6

7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