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办字〔2024〕4号
中共寻乌县委办公室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寻乌县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寻乌县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寻乌县委办公室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寻乌县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赣州市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通过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和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乡镇中心学校办学能力,吸纳乡村小规模学校学生接受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按照“稳慎推进、一乡一策、一校一案、一生一档”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对撤并条件尚不成熟必须保留的小规模学校以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提高教育质量。至2024年8月,30人以下乡村小规模学校原则上全面优化调整到位,全县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优化60%(以2023年秋季学期实际学校数为基数,下同)。2025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年度新增30人以下乡村小规模学校原则上全面优化调整到位,全县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原则上优化70%。2026年全县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原则上优化80%。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根据实际扩大优化调整小规模学校范围。
二、工作任务
(一)合理确定小规模学校优化方案。按照“利于学生成长、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掌握本地地理特征、交通条件、人口分布、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实际情况,全面摸排学校生源情况和镇村、部门、群众意见,根据优化资源配置的目标任务,合理确定生源少、教育质量难以保障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方案。
(二)全面提升接收学校教育质量。统筹协调各类教育资源,组织实施县优质学校与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结对帮扶,着力提升教师能力水平,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教师队伍“县管校聘”、智慧教育等改革,全面提升乡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着力改善接收学校办学条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实施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试点工作,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优化教育财政投入结构,根据优化资源配置方案,改善拟保留学校的办学条件,重点配齐学生学位、学生食堂餐位、宿舍床位、饮用水机位、浴室和厕位等生活设施和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一步落实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保障寄宿学生生活照护人员待遇。
(四)有效解决学生往返交通问题。做好交通道路通行条件、运输线路规划和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管理方案,为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提供运输保障;做好公交专线经费预算及政府、学生家长的交通成本分担办法,为撤并至接收学校就读的学生提供上下学往返公交专线服务;购买学生上下学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保险,配备定制公交安全管理员,减少学生交通安全风险。
(五)合理利用闲置校园校舍资源。充分整合资源,根据需要有效利用农村教学点闲置资源,办好“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按照“教育优先、合理利用、严格程序、依法处置”等原则,科学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等资产处置办法,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托儿所、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留守儿童之家或养老场所。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2月底前)。成立寻乌县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专班,在工作专班的统筹安排下,各乡(镇)组织人员通过上门入户、召开有关方面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初步形成各乡镇优化小规模学校网点布局的实施方案。
(二)论证规划阶段(2024年3月底前)。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网点布局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听证会,严格履行论证、决策、公示程序,依法依规优化教学网点布局工作。教育部门重点就调整小规模学校网点布局、学生安置、办学条件改善、交通服务保障办法、教师(含临聘人员)分流安置、拟撤并学校闲置资产处置等工作分别作出具体规划。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2025年、2026年7月—8月)。按照确定的方案,组织开展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实施工作,按照各项工作细则要求,分别落实好各项具体规划,坚持“精心、精准、精细”的原则,稳扎稳打,统筹推进,善作善成,确保各类保障要素在秋季开学前全部到位。
(四)总结建制阶段(2024年、2025年、2026年9月—11月)。在总结工作中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小规模学校优化动态管理机制,查缺补短,不断完善,提质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力量,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细化教育、财政、交通、民政、人社、公安、编办、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精准研判、科学规划。对各乡(镇)农村学校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办学效益、优质均衡因素等进行精准摸底调查,加强趋势预测,科学规划和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既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小而散”“空心化”问题,又防止过度集中导致大校额、大班额等现象。
(三)坚持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满足学生、家长的需求为出发点,以集中办学、提升质量为目标,坚持先保障接收学校办学条件再撤点,分类分步、先易后难、积极稳妥、平稳有序实施。
(四)坚持工作原则、压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压实任务,责任到人,制定时间表、链条图,把握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专班要定期调度和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进展缓慢、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