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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通知【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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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府办2022127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变更情况,对证明事项取消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新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予以公布,以最新的清单为准。

附件:2022年寻乌县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2022127

附件

2022年寻乌县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办理事项

实施单位

开具单位

备注

1

有稳定生活保障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江西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审批

县委统战部

(侨办)

村(居)民委员会

相关材料替代

2

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

县委统战部

(侨办)

村(居)民委员会

相关材料替代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设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单位的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

村(居)民委员会

相关材料替代

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

村(居)民委员会

相关材料替代

5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娱乐经营许可证》

延续

县行政审批局

村(居)民委员会

相关材料替代

6

场所使用权证明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县农业农村局

村(居)民委员会

相关材料替代

7

有固定场所和必须的设施的证明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省级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许可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

房产证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场所村(居)委员会

相关材料替代

8

有固定场所和必须的设施的证明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黑天鹅、环颈雉、蓝孔雀驯养繁殖、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行政审批局

房产证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场所村(居)委员会

相关材料替代

9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应减免的用血费用给付

县卫健委

村(居)民委员会

相关材料替代

10

机动车灭失证明(自然灾害灭失证明、失火灭失证明、交通事故灭失证明)

《机动车登记规范》

机动车注销登记

县公安交管

大队

乡(镇)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消防部门

相关材料替代

11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公司与分公司(不含外资)核准登记——公司设立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

相关材料替代

12

变更后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公司与分公司(不含外资)核准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13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公司与分公司(不含外资)核准登记——分公司设立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14

变更后经营场所的使用

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公司与分公司(不含外资)核准登记——分公司变更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15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非公司企业法人与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不含外资)核准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16

变更后住所的使用相关

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非公司企业法人与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不含外资)核准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17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非公司企业法人与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不含外资)核准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18

变更后经营场所的使用

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非公司企业法人与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不含外资)核准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19

主要经营场所使用相关

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外资)核准登记--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20

变更后的主要经营场所

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外资)核准登记--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21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外资)核准登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22

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

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外资)核准登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23

住所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核准登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24

变更后的住所使用相关

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核准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25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核准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26

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

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核准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27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28

变更后住所的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变更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29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30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31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32

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住所为商用性质时)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同上

相关材料替代

33

离任主要负责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

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县委统战部

(民宗局)

第三方有关机构

相关材料替代

34

场所使用权证明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

县行政审批局

房管部门或房屋

产权所有者

相关材料替代

35

清算报告书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县行政审批局

有关第三方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组织注销清算活动并作出清算报告书

36

孤儿监护人(抚养人)的贫困证明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

县行政审批局

村(居)民委员会

相关材料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