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府办字〔2022〕90号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寻乌县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
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寻乌县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寻乌县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
稳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人民至上、聚焦重点、分类施策、流程规范、公开透明、狠抓细节的总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国务院“十项举措”落实,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及时发现并解决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疫效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保障交通物流通道畅通
1.全力保障公路网络畅通。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建立路警联动、区域协调的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路网阻塞等问题,确保交通主干线畅通。科学合理制定高速公路出口拥堵应对预案,通过增加通道确保快速通关、渠化交通确保客货分流、预先提示避免排队过长等措施,避免交通阻塞。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广场、普通公路上劝返车辆造成实质上的中断交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中心〕
2.严格防疫检查点设置。持续畅通交通网络,坚决落实保通保畅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保通畅工作机制作用,优化公路服务保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通行效率。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除由设区市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设立的,其他各类防疫检查点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中心〕
3.加快推广使用统一互认的通行证。对重点物资通行证发放情况、通行情况实行调度,按照省交通专班发布的网上办理通行证流程,指导辖区内物流企业根据运输起始地、途径地、目的地的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及时申领统一通用通行证,并及时做好通行证政策解释工作。运输货物起讫地均未建立通行证制度的,无需办理通行证。〔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优化货车通行政策。对持有《通行证》跨省份进出涉疫地区的车辆保障优先通行;对未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防疫检查点在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检测体温正常之后及时放行。核酸检测结果48小时内,务必做到全国互认,不得强制货车司机重复检测,不得以货车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为由限制货车通行,不得层层加码。〔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中心〕
5.对货车司机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和“人员封闭管理”模式。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防疫检查点放行货车司乘人员后,可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到达目的地发现货车司乘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的,可以采取核酸检测加抗原检测的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发现货车司机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必要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中心〕
(二)加大助企纾困政策支持
6.着力纾困解难维护行业稳定。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实施留抵退税、续保续贷、降低贷款利率,以及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切实帮助生产企业、物流企业解决困难,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
7.加大交通运输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要求,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交通运输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寻乌支行、寻乌银保监组〕
8.积极做好交通物流领域专项再贷款使用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对因疫情影响偿还贷及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为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积极提供续贷业务支持,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不得盲目抽贷、压贷,避免出现行业限贷、断贷。〔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寻乌支行、寻乌银保监组、县金融服务中心〕
9.督促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创新担保方式,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开发信贷产品等多种方式重点解决交通物流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问题,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寻乌支行、寻乌银保监组、县金融服务中心〕
(三)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0.加强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的上下游衔接服务。加强创新服务和业务指导,完善配套政策,重点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和产业。对产业链中的龙头企业、关键环节进行重点保护和扶持,维护整个产业链稳定。制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保运转企业“白名单”,对“白名单”企业加强服务保障,优先安排运力。〔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创中心、县交通运输局〕
11.建立和完善货车司机共享机制。实行“白名单”管理,在中高风险地区穿行或暂时停留不超过四小时的货车司机,不得赋码“带星”。对进出全域封闭城市内物资中转站点、且符合条件的货车司乘人员,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情况下,实行通信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确认后,不记录在对应时段的通信行程信息。在辖区内货车司机较为集中的区域场所,设立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健康码、弹窗等异常状态。〔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12.保障快递物流及城市配送服务。指导城市配送企业科学调配人力、运力资源,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严防配送网络阻断造成邮件、快件、外卖积压。落实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外卖人员核酸检测要求,优先为相关企业从业人员提供集中核酸检测服务,保障民生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邮政公司〕
13.加快设置(预留)非接触式物流中转场地。提前在物流园区、高速服务站等地设置或预留非接触式物流中转场地(接驳点或分拨中心),有条件的要划定冷链和非冷链区域,并制定工作预案。一旦本地发生聚集性疫情,立即启动非接触式中转场地,实行闭环管理,做到车辆消毒、人员不接触、作业不交叉,保障物资进入顺畅。〔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14.维护良好舆论环境、社会环境。把解决企业诉求、人民呼声作为工作出发点,对疫情防控措施、核酸检测点设置情况、助企纾困政策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第一时间公开,保障信息公开透明。〔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
15.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发挥公共舆论的监督作用和12328热线的举报受理作用,引导舆论客观理性报道相关事件进展。线下实名反映的具体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线上网络反映的相关舆情加强监测和报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层面成立由县委书记蓝贤林,县长何善祥任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钟琳,副县长彭键任副组长的全县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彭键兼任指挥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梅荣辉、县交管大队大队长袁建斌兼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科创中心、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公路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寻乌支行、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银保监组、县邮政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梅荣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排查物流行业存在的困难,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政策措施,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在破解“老大难”问题、治理顽症痼疾上取得突破。
(三)维护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货车司机等困难群体,充分发挥“12345”“12328”等服务热线作用,时刻关注与企业生产、物流畅通等相关的舆论信息,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尽早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疏导各类负面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对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隐患、突发情况做好防范处置。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工作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要对辖区内防疫检查点进行摸排和动态跟踪,发现“一刀切”劝返、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擅自阻断公路运输通道等情况,要严格整改。县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督导,采用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任务措施落实。对保通保畅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中断、引发社会负面舆论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