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寻乌县发改委 | ||||||||||||||||||||||||||||||||||||||||||||||||||||||||||||||||||||||
工作职责: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 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 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 要安排县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及申报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 类重大投资项目。 (四)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 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 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 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 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 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环保产业等有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 代赈项目。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国家粮油等储备。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 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 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为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监测分析能源工业运行,提出能源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 分工作,负责电力需求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等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管理,不含成品 油流通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对外能源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三)组织开展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四)管理和协调县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管理和协调县项目开发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 定。 (十六)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价格调控措 施。严格落实省、市物价部门下达的物价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实施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 、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七)按照价格和收费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依法制定和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 品价格、垄断性商品价格、物业管理收费、经营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行政性、事业性项目收费标准,发放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 进行年度审验;负责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发布价格公告。负责衔接毗邻县、市价格政策、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十八)负责研究通过价格、收费管理为本县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用材价格、费用管理政策、办法、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参与研究制定 医疗、医改等涉及价格、收费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负责调解本县范围内的价格纠纷。 (十九)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趋势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反映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价 格变动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和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及相关经济指标进 行调查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调(定)价成本认证,以及应税物品、贷款抵押品、拍卖物品的价格评估 认定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以及中介服务收费的价格行为 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以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推行明码标 价和涉农、涉企价费公示制度,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 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二十二)负责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和发展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面向社会全方位提供价格信息和价格事务咨询服务。 (二十三)负责组织并主持价格和收费决策听证、价格行政处罚听证;负责价格政策的公告。 (二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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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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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行政中心7楼 | ||||||||||||||||||||||||||||||||||||||||||||||||||||||||||||||||||||||
邮政编码: | 342200 | ||||||||||||||||||||||||||||||||||||||||||||||||||||||||||||||||||||||
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 | 0797-2848556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主要领导: | 刘志沂 | ||||||||||||||||||||||||||||||||||||||||||||||||||||||||||||||||||||||
网站地址: | http://www.xunwu.gov.cn/xwxxxgk/xw8341/list.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