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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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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内容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至20091231日止。本报告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寻乌县国土大楼五楼政府办公室,邮编:342200,电话:2845513,电子邮箱:xw_xxhb@ganzhou.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寻乌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关于印发寻乌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寻府办字[2009]7号),2009年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寻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中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由县政府信息化办负责相关技术支持和保障并定期汇总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同时,从相关部门抽调2名工作人员及选用了1名见习生充实到信息化办,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也相应调整了机构,全县上下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制定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各项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寻乌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寻府办字[2009]7号)、《寻乌县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寻府办字[2009]56号)、《关于重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寻府办字[2009]119号)等文件,具体落实了每个单位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完善了报送制度。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县信息化办每月编发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对各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进行数据统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统计及时分析并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难题。完善了督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完善了审核把关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印发了《寻乌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寻府办字[2008]151号)文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是强化培训,加强指导,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组织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操做人员共200多人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各部门的业务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较少的单位,信息化办每月都会指派技术人员到公开较少的单位进行信息公开的讲解指导,对政府信息公开较少的乡镇,主动打电话进行释疑解惑,确保部门(乡镇)信息公开及时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0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36条,较2008年进步明显,连续多月位居全市榜首,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数,并被省中心评为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县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一是涉及本县改革和发展、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政府机构和人事,包括政府机关内设机构、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信息;四是其他信息。

(三)对2008年以来政府信息的清理及公开情况。对于2008年以来公布的政府信息,信息中心组织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要求,完成了信息分类归档工作。

(四)信息公开形式。我县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场所、政务公开栏、行政服务中心显示屏、编印《服务指南》、寻乌新闻“时政信息”专栏、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公开形式。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制定了《寻乌县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暂行办法》和《寻乌县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本县2009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回顾2009年来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认识还不到位。部分镇、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不够,工作较为被动;二是公开形式还不是很丰富。各单位主要以网上公开政务信息为主,政务公开在形式上还不够丰富多样,受众面不广,尤其是农村、社区居民还不能快捷、全面地获取各类政务信息。三是信息更新还不是很及时。有些部门的内容更新工作做得很好,有些部门存在过期信息,甚至空白的情况。少数单位工作人员不固定,工作责任制不健全,工作不能落实到位,突出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少,网上公开格式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今后,我县将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以公开透明科学为核心,以载体建设为依托,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制定完善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主要体现为:一是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处理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关系,在抓好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二是全面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着眼于提高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在各级各类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全面深化办事公开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四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组织部门信息员,通过集中授课、开办讲座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

OO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