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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罗珊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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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罗珊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要求,寻乌县罗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了《寻乌县罗珊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罗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寻乌县罗珊乡罗塘村,联系电话:0797—2876688,邮编:34221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的要求,罗珊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和舆论关注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时刻保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乡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2022年,罗珊乡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主要包括了组织机构、政策规划、工作动态、财经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等五大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我乡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粮食种植等重点工作,通过乡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我乡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乡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0,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中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问题。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要求和隐私保护要求,已公开信息未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更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

我乡深入贯彻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秉持着“优质公开”的理念,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作用、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助推我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五)监督保障

我乡成立了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面面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力推动我乡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三审”制要求,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逐级审查后,依法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乡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执行信息公开的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实现网上办公的执行力还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深化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二是提高质量,优化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三是丰富形式,拓展政民互动交流途径;四是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我乡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