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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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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度重视,及时对2022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有关数据等进行了一次系统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寻乌县政府门户网(www.xunw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寻乌县长宁镇石圳村,联系电话:0797—2849200,邮编:3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相关责任人职责。据统计,2022年度大队共计公开信息224条,其中信息公开118条、执法信息公开101条、财经信息2条、机构职能1条、年度报告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为主线、以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惠民生各项工作,年内主动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24条。

2. 以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为契机,充分体现大队政治过硬、业务过硬、服务过硬、素质过硬,并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和执勤执法,充分展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民辅警在一线的生动实践和先进事迹,以点带面,强化示范带动。

3.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升温和“交所融合”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并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交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指南,列明各类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公开需求。2022年大队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依法办结0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因大队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大队全面梳理各项公开工作内容,定期组织巡查,并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的要求进行规范、合理公开信息,同时在各栏目内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根据文件的立改废情况进行实时整理更新,充分发挥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社会生产、生活等方面作用。

(四)平台建设方面

大队根据《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及时对各个专题专栏进行更新完善,为群众提供准确、高效信息化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大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公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大队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三审三校”政务公开机制;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和保密工作培训;四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大队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2年,大队班子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依法公开工作要求,大队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公开信息224条,其中信息公开118条、执法信息公开101条、财经信息2条、机构职能1条、年度报告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从公开工作的类别与数据分析,整体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平常的工作动态信息和执法信息较多;二是公开工作时效性不够高,有时会出现集中公开的现象,有些信息已经超过了时效性,价值不高;三是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内勤人员不够重视,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拖拉、漏报等现象。

下一步,大队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得到公开,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评部门及个人评先评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抓好日常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各科、室、中心、中队信息员,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互相交流,促进发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大队公开质量;四是强化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严格按照“三审三校”要求进行政务公开;五是强化督促检查,每月一次督促对各类信息公开条目的检查,确保无遗漏的现象;五是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交警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四是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发现总结先进典型,指导基层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大队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大队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