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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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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度重视,及时对2021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有关数据等进行了一次系统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寻乌县政府门户网(www.xunw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寻乌县长宁镇石圳村,联系电话:0797—2849200,邮编:3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交管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度大队共计公开信息257条,其中信息公开174条、执法信息公开80条、财经信息1条、组织机构公开2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大队围绕交管工作各项业务和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主动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57条。

2.年内常态化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情况。

3.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协同共治为支撑,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惠民生各项工作。

4.大队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服务企业“六保六稳”、“四城”同创、乡镇建设三年行动以及重点活动安保等中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指南,列明各类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公开需求。2021全年我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依法办结0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梳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根据文件的立改废情况进行实时整理更新,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服务社会生产、生活等方面作用。

(四)平台建设方面

大队根据《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及时对县政府优化新建的2专题专栏进行更新完善,为群众提供准确、高效信息化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大队结合实际,对公开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层层把关的制度执行公开;二是提高人员素质。大队结合交警大练兵活动和信息公开保密培训等活动,组织各科、室、中心、中队信息员,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互相交流,促进发展,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大队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大队班子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审核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比如,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一般都是平常工作的动态较多,同时公开的种类不够全面、完整,有些公开类别有遗漏,不够全面。

下一步,大队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借鉴交警系统大练兵活动,组织各科、室、中心、中队信息员,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互相交流,促进发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每月一次督促对各类信息公开条目的检查,确保无遗漏的现象;三是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交警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四是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发现总结先进典型,指导基层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大队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大队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