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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口计生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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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口计生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精神,我委高度重视,成立相关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府信息公开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口计生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它有利于人口计生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有利于为人口计生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发挥人口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育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多年来,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人口计生部门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时督办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还指定信息员负责收集和梳理本部门信息。

(二)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1年是全面施行《条例》的第四年,我委持续探索研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工作机制,从内容和形式上不断深化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去年开始,我委内部制发的文件,按时逐个进行保密审查,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信息;二是突出重点,及时公开。明确人口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坚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以及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三是合理有序,有效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打造信息公开、更加方便的全新网站。一是认真完善更新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结合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规范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等“三项公开”。根据《条例》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完善更新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流程便捷化、行为规范化、过程人性化的原则,把行政权力的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使行政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地动态公开。二是及时组织梳理我委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往年政府信息。我委根据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为重点,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近些年来下发的重要文件通知进行认真清理,确定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在网站上对外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四项明确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近几年来,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委机关各股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委机关出台的相关制度等,依照承办股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三级审查”的方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层级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有关规定建设情况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我委根据《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编制了年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要求确定了可以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于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告知理由。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1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历年合计209条)。其中概况信息类1条(历年3条)、法规文件类0条(历年38条)、发展规划类2条(历年3条)、工作动态类25条(历年154条)、人事信息类0条(历年4条)、行政执法类0条(历年3条)和公共服务类0条(历年4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我委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包括:概况信息类、法规文件类、发展规划类、工作动态类、人事信息类、行政执法类和公共服务类。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1年,我委没有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2011年,我委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1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少数信息还没有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等环节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框架和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四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2012年,我委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进一步强化渠道畅通。继续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计生办延伸。

二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为进一步增强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适时组织举办一次委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人口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三是规范流程,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健全委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和通报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提高政府信息质量。

四是加强督导,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委机关各股室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解读服务,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透明度。梳理、整合人口计生系统服务资源,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对委机关各股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寻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2年2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