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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林业局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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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7〕108号)和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寻府办电〔2018〕22号)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汇总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了我局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各负其责、规范有序做好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好政务公开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寻府办字〔2017〕148号)要求,全面清理2008年以来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将与“放管服”改革决定不一致、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作为清理重点,予以废止18件、作出修改3件、继续有效13件。

2.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认真完成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制定,并分别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寻乌县政务公开网站公布,按照县法制办要求,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部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合法合规。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涉及林业行政职权目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理流程等信息录入和运用,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两法衔接”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3.实行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印发涉农林业政策法规和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补助发放以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林业产权交易程序等宣传资料,增加林农对林业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的知晓率。同时,及时公开我县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珠防林工程、油茶基地建设、松材线虫病除治、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低质低效林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内容。并积极向省市林业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投稿,对外公布我县林业工作信息。截止12月底,我局在市级以上网站共刊登信息137条。其中:中国林业网2条,省林业网12条,市林业网123条;寻乌手机报发布信息10余条;江西日报1篇。努力打造公开透明林业,着力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推进林业政务服务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部门信息206条,其中,领导信息4条、政务动态170条、财经信息3条、行政执法7条、突发公共事件13条、人事信息8条、年度报告1条。同时,在局机关设立宣传专栏、政务信息公开栏、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宣传时事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

我局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7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今后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2、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林业项目工程等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

3、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推动林业政务公开工作。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底止,拟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www.xunwu.gov.cn进行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2842033,邮编:342200,电子邮箱:jxxwl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