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寻乌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寻乌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寻乌县住建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了《寻乌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unw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住建局联系(地址:寻乌县东江源大道1号,联系电话:07972843471,邮编:3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寻乌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要求。紧紧围绕住建领域工作,强化部门协同,严格落实任务,高质量完成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本年度未依职权制定政策文件、规划计划。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市供水、城市燃气等信息,定期发布用水、用气安全知识等,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危房改造等方面舆情并及时回应,2023年共发布主动回应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4件结转2024年办理,均按期答复,按期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加强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审核程序,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

(四)平台建设

我局将寻乌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

(五)监督保障

一是按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推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测评和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查缺补漏。三是召开住建领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主动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形成形成社会评议,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我局按照县政府公开办考核细则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虽然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仍存在不足,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完善,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下步打算。一是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专人负责。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理念,形成公开自觉。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对照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分解,将具体发布职责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压实公开责任,严格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切实把每一个主动公开事项做到定期发布、定期更新。三是加大标准化公开力度。以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寻乌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