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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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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寻乌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寻乌县财政大楼,联系电话:07972842309,邮编:3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部门公开网站及时公开2021年部门财政预算,全面、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建设、经济运行、项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2021年动公开政府信息879。其中:招投标与政府采购信息702条,行政执法信息50条,行政处罚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申请依申请公开1条,已按流程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备案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继续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主动公开有关政务动态、执法信息、招投标与政府采购、财经信息;新增信息公开指南栏目,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要求门户网站信息必须做到每周更新信息,提升门户网站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我局严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改进政府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二是提升质量。建立了社会评议制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三是提高水平。通过政务公开,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寻乌县财政局没有收费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公开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三是加大培训,提升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通过问政江西、问政赣州、网络问政、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接收群众反馈意见0条2021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寻乌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