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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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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寻乌县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了《寻乌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unw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寻乌县新东大道融媒体大楼4楼,联系电话:0797—2842214,邮编:3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寻乌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260条,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收到“问政赣州”转办通知单1件,已迅速核实处置,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答复意见,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到位。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细化落实具体措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网站管理要求,梳理、调整相关栏目,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媒介作用,加强了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局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政务公开工作并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积极派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2023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我局主动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形成形成社会评议,未发现有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司法局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需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形式不够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需进一步完善,广大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仍需拓宽。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本单位文电操作员的业务水平和保密性意识,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与上级单位多加强沟通,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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