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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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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县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寻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unw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寻乌县新东大道融媒体中心4楼,电话:0797-2842214,邮编:342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寻乌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扎实做好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子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寻乌县司法局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3件,公开方式以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子网站、“寻乌司法行政”微信订阅号等为主,同时报送相关信息至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寻乌融媒等部门,择优推荐至人民法治网、法治江西网报等媒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问政江西、问政赣州、网络问政、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接收群众反馈意见,形成社会评议,对严重违规操作和不当操作的予以责任追究。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股室责任分工,细化公开责任,明确了“如何公开”“谁来公开”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强化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寻乌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寻乌县司法局及时作出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高,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现象;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较少、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提高重视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整改,准确把握公开情况,多渠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加强政策解读。聚焦司法行政职能和民生关切,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让百姓更便捷理解政策,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