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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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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民政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2015〕57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5〕82号)及《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寻府办字[2015]71号)等要求,由寻乌县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1日至2015年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寻乌县江东大道27号,邮编:342200,电话0797-2830308,电子邮箱:xwmz2007@163.com)。

一、概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县民政局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及时公示、公开各类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社会福利、社会事务、优抚安置工作动态情况,随时公布动态信息,认真答复群众咨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15年,县民政局认真按照《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内容的适时更新。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分别指定l名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主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包括民政动态信息、规章文件、重要会议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寻乌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是扩大公开范围。为了更好地保障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通过开展“三送(扶贫)活动、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活动,面对面公开相关信息,通过这些方式,较好地促进了我局的信息公开建设,在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以及宣传民政工作、服务领导决策和广大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5年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截止到2015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0,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问题。

四、咨询情况

2015年度网上无受理来件。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因此未发生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保障民政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加上民政工作的广泛性,我局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有时政府信息内容更新缓慢,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