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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民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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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民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下令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326)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在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1328)及《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由寻乌县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寻乌县江东大道27号,邮编:342200,电话0797-2830308,电子邮箱:xwmz2007@163.com

一、概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县民政局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及时公示、公开各类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等动态情况,随时公布动态信息,认真答复群众咨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13年,县民政局认真按照《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内容的适时更新。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分别指定l名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主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包括民政动态信息、规章文件、重要会议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寻乌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是扩大公开范围。为了更好地保障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通过开展三送活动、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活动,面对面公开相关信息,通过这些方式,较好地促进了我局的信息公开建设,在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以及宣传民政工作、服务领导决策和广大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3年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截止到2013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0,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问题。

四、咨询情况

2013年度网上无受理来件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因此未发生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工作原因,有时政府信息内容更新缓慢。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三是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规范形成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五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政务公开的意见反馈和监督投诉电话办理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寻乌县民政局

                              201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