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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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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寻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寻乌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有序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发布主体,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警种工作积极性;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发布涉及公众生产生活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安政务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公开。在用好政府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强化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增进公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寻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评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定期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责任有效落实、各项目标圆满实现。

2020年,寻乌县公安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3条。其中,通过寻乌县公安局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15,通过寻乌公安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65条,通过寻乌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80条,通过寻乌公安政务头条号公开信息1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9

+10

120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类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证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寻乌县公安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更新慢。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寻乌县公安局将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保密审查等相关程序规定,定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要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及抖音等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平台,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三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强化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