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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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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了《寻乌县人民教育科技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unw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联系(地址:寻乌县中山路118号,联系电话:0797—2846167,邮编:342200)。

一、总体情况

对标2023年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融入各项重要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育公众号及时公开义务教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招生管理、学生资助等工作的信息,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公开。

主动公开

经统计,2023年我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70条,其中包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408条,寻乌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262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坚持“一手促公开,一手抓监督”“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总原则

四)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布机构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通知公告等,把政府网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人民群众了解教育的重要渠道。

(五)监督保障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信息发布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年终考核,局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政务公开工作,并进行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政务公开评议工作,未发现有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政府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作数量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问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处理不及时、出现错敏词过多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尽量发布避免错敏词;强化工作调度,按时处理公开信息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我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未全面涵盖办公室职能,公开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学习,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严格审查校对稿件;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三是加强各股室之间联系,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教育科技体育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