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基层一线乡(镇)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切实打通森林防火“最后一公里”,9月21日,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进一步压实乡(镇)村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指导意见》(寻府办字﹝2022﹞10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指导意见》指出,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森林防火良好氛围;二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控森林火灾发生;三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四要落实防火责任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
《指导意见》明确,为压实乡(镇)村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将森林防火工作成效与乡(镇)村干部的绩效工资相挂钩,制定了5条经济处罚措施,并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和全县表彰。目的是为了基层乡(镇)村干部切实重视起森林防火监管工作,扛起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切实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初稿:彭聪源
初审:刘 升
审核:袁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