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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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水源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水源乡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水源乡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水源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水源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发展本地经济,制定发展规划,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做好农村规划建设,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配合做好域内的太湖水库建设,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维护水源乡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水源乡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水源乡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89.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589.26万元,较上年增长1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589.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52.73万元,较上年增长3%;年末结转和结余36.53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12万元,决算数为55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有上级转移支付等增加。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3万元,决算数为153.08万元;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3万元,决算数为63.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21万元,决算数为23.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2万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26万元,决算数为2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2万元,决算数为8.16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02.78万元,较上年增下降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2.7万元,较上年增长17%,主要原因是业务需求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24万元,较上年下降29 %,主要原因是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其他资本性支出87万元,较上年增长383 %,增加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 年增加16.4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增加、物价上涨等原因。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12.17万元,完成预算的43%,决算数较上年增长4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该支出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6.77万元,完成预算的34%,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3%。主要原因是调整列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68%。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6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6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水源乡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