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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现场交通违法有异议,如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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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站、“交管12123”或者任意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后转递给发生地,由发生地调查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编辑:刘茵

初审:潘铭树

复审:钟剑鸣

终审:袁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