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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车速过快酿事故,行车安全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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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次事故九次快”,驾驶车辆车速过快是安全行车的大忌,稍有不慎便会引发事故……

9月23日下午,男子谢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沿206国道由南往北行驶,16时42分许,行驶至寻乌县城南大道某果业企业门口路段时,因车速过快,与相对方向左转的一辆皮卡车发生碰撞,造成乘车人受伤、双方车辆及道路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人员受伤都不严重,都是轻微的擦伤。白色小轿车在巨大的撞击力下,安全气囊已弹出。在随后的调查询问中得知,谢某当时的车速不低于七、八十码,途经事发路口路段时,虽然看到了古某驾驶的皮卡车,但刹车不住、来不及避让,径直撞向了皮卡车尾部。撞击后,小车也是向前滑行了数米才停下;而皮卡车是直接原地旋转了360度,可想而知当时的力度有多大。据古某称,自己前面已经让了几辆直行的车,看到谢某的车还很远,便左转弯通过;但当时对方车开的太快了,不料下一秒就被撞了。

随后,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现场视频,基本还原了上述事发经过,并依法对该起事故作出如下认定:当事人谢某驾驶机动车车速过快,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及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当事人古某驾驶机动车进出道路时,未让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其行为违法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双方当事人负事故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想要安全行驶,不但要控制合理的车速,也要按规章文明行驶,时刻保持警惕,集中精神,特别是遇到下坡、拐弯、路口等路段时,一定要提前减速,切莫因为车速过快导致车辆无法操控,从而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