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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文峰乡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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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发20249

文峰乡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文峰乡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防溺水安全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经政府研究同意,对我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组成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钟开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何春生乡党委政法委员

洪文彬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乡党委宣传委员

员:    城关派出所所长

文峰中小学校长

乡司法所所长

华荣富文峰卫生院院长

钟紫焜乡团委副书记

乡宣传干事

王新欣乡综治干事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利用班会、板报、橱窗、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安全的教育。

3.每年初夏时节,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责任。

4.组织人员对学校周边水域再次进行排查分析,水池、河道和危险地段树立明显警示标志。

5.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各村进行“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6.当发生学生溺水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预防的重点

1.要利用板报、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2.每年初夏时节,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对学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

3.教育学生不要在放学、上学时段私自结伴,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去游泳。讲清危害和周围学校学生私自外出游泳发生溺水事故的教训,防患于未然。

4.学校各班主任、任课教师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预防学生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溺水事故。

5.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对学生预防私自结伙去游泳苗头的劝阻,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

2.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乡政府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序。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乡政府报告,乡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文峰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来源:文峰乡人民政府
编辑:邝丽娟
初审:何  恬
复审:谢树根
终审:吴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