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赣财购〔2021〕30号)转发给你们,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寻乌县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
寻乌县财政局办公室 |
2022年1月7日印发 |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赣财购〔2021〕30号)转发给你们,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寻乌县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
寻乌县财政局办公室 |
2022年1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