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统计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统计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寻乌县统计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对全县国民经济进行核算和社会发展事业统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常规各项专项调查。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各级党政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优质统计服务。
二、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寻乌县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数22人,包括行政人员7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统计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寻乌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1.41万元,比去年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减少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考核奖励资金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4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寻乌县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01.41万元,比去年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减少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考核奖励资金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1.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0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4.6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寻乌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1.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9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82%,卫生健康支出9.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7%,住房保障支出17.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9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301.41 万元,比上年下降 1.64 %,主要原因是: 减少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考核奖励资金收入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 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 14.50 万元,同比增加 1 万元,增长 7.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数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 14.50 万元,较上年增长 7.4 %。主要原因是: 国家统计局对口支援,各地统计局交流学习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第三部分 统计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