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对寻乌县东江源头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晨光镇、桂竹帽镇、南桥镇、留车镇、吉潭镇、澄江镇)等7个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
如有异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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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寻乌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