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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寻乌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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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分解和下达环境质量目标、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承担县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研究、分析和预测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环境保护地方性规章,拟定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环境保护有关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监督全县贯彻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三)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参与环境保护设计审查;组织重大污染源的环境评价;监督重大污染事故隐患治理。

(四)组织开展全县性的环境保护工作检查,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县重点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与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的监督和考核。负责环境监测和监测监督管理工作,编报环境质量报告,发布全县环境质量信息。

(五)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颁发排污许可证,征收排污费,指导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对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六)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负责调查处理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

(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态创建(包括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工作。

(八)落实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九)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权交易、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补偿工作。

(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环境公益诉讼。

内设机构

序号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文件依据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1

办公室

对应市局办公室、法规与宣教科、人事科的职责,科技与财务科的财务职责。

 赣市环发〔2019〕55 号

曾凯丽

0797-2846050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5号


2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对应市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赣市环发

2019〕55 号 

邝军连

0797-2831312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5号




3

综合协调股

对应市局综合协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的职责,科技与财务科除财务以外的职责。

 赣市环发〔2019〕55 号 

  增

0797-2846050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5号


4

自然生态保护股

对应市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 的职责。

  赣市环发〔2019〕55 号 

钟炜明

0797-2846050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5号


5

水生态环境股

对应市局水生态环境科(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赣市环发

2019〕55 号 

刘栋材

0797-2846050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5号


6

大气环境股

对应市局大气环境科的职责。

 赣市环发〔2019〕55 号 

谢文发

0797-2846050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5号


7

机关党支部

对应市局机关党总支的职责。

赣市环发

2019〕55 号 

 刘新焰

0797-2846050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5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5号

电话传真

0797-2846050

上班时间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0797-12345

 主要领导

刘新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