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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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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赣农牧[2021]6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通知》。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实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养殖户。

(二)补贴范围:实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

(三)补贴标准:80元/头。

(四)申请程序:实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养殖户,按月提交材料。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按年启动补贴程序,当年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在次年下达,补贴资金由中央、省市无害化处理补贴专项资金和县财政支付。

(五)申请材料:实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养殖户,按月提交如下材料①每月无害化处理现场照片材料,照片须添加时间和位置水印;②纸质材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现场登记表,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年月)乡镇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表格应盖好相应公章,负责人在对应位置签字)。

(六)咨询电话:寻乌县农业农村局养殖股0797-2841219

(七)受理单位:寻乌县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按审核要求于次年度核发

(九)联系方式:寻乌县农业农村局

三、补贴结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减少养殖户损失,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四、监督渠道:到户核实

五、举报电话:0797-2841219

六、地址:寻乌县长宁镇长宁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