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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种植奖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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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2023年我县实际种植水稻的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水稻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水稻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对按时序申报,经村级核实并公示无异议,乡(镇)审核验收,田间管理到位、无特殊自然灾害产量达到正常水平,种植双季稻50亩以下的,给予早稻100元/亩、晚稻50元/亩奖补;种植双季稻50亩(含)以上的,给予早稻150元/亩奖补、晚稻50元/亩奖补。种植早中稻+再生稻(5月1日前完成移栽)的,参照双季稻早稻标准奖补。种植一季中稻或晚稻的,给予50元/亩奖补。新增耕地种植水稻的,按《寻乌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实施方案》(寻府办字〔2022〕56号)规定执行。

三、补贴范围:在全县范围内种植水稻稻集中连片均达5亩(含5亩)以上的耕地。

四、补贴申请材料:2023年种植奖补面积核实和资金发放农户登记表、2023年种植奖补面积核实和资金发放村委汇总表、2023年种植奖补面积核实和资金发放乡(镇)汇总表。

五、补贴程序:村组登记--村级公示--村级核实--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抽查——发放补贴。

六、办理时限:10月24日-11月10日。

七、申请材料补充纠错时限:11月10日-11月20日。

八、受理单位:寻乌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九、咨询电话:0797-2829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