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农机购置补贴 二、事项类型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三、办事对象 办事对象:个人 四、行使层级 行使层级:乡级 五、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所有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增施有机肥,推进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耕地轮作等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的要求,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禁挪作他用。 六、受理条件 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 【予以批准的条件】 购买国家补贴农机具的本县人或在本县从事农业开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 【不予批准的条件】 没有购买国家补贴农业机械,不是本县或不在本县从事农业开发的个人和法人。 七、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二)申请材料目录
八、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www.jxzwfww.gov.cn/ids/custom/login.jsp)办理申请 2.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www.jxzwfww.gov.cn/ids/custom/login.jsp)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四)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加盖农机购置补贴专用印章。 (五)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或支持快递送达。 2.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到窗口次数 到窗口次数1次。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事项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一、补贴标准 见附件 十二、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93-2845052 十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793-2845052 十四、通办范围 本事项不支持通办。 十五、网上支付 本事项不支持网上支付。 十六、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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