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江西省佳众新材料有限公司空气净化过滤材料制造及制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9日予以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江西省佳众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冷治平 1882681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