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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2022年度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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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水利灾后重建工作,加快水毁工作修复,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寻乌县2022年度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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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2022年度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实施方案

今年5月以来,我县先后遭遇多轮强降雨过程,造成部分水利工程设施不同程度损坏。为切实抓好水利灾后重建工作,加快水毁工作修复,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全县受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防汛抗旱会议精神,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生产”“科学重建、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先重点、后一般,先应急、后提高”的要求,对影响当前防洪、排涝、抗旱、人饮及灌溉安全的水毁工程优先应急修复,保障防洪抗旱和供水安全,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20228月底前,完成影响防洪、排涝、抗旱、人饮及灌溉安全的水毁工程应急修复;202210月下旬前,完成纳入水利工程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的水毁修复项目;20233月底前,完成全部水毁修复项目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现场核实。县水利局对各乡上报的水毁项目,逐乡镇逐工程开展现场复核,根据工程修复实际需要,按“轻、重、缓、急”原则,优先应急修复影响防洪、排涝、人饮及灌溉安全的水毁工程,拟定纳入灾后重建的项目,并做好现场工程量测算和初步方案。

(二)合理确定项目。根据拟定的项目,由县水利局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分清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形成最终建设项目意见上报审批。

(三)严格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通过后,及时与县财政部门对接联合下发实施项目计划,并组织局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同时,规范建设程序,通过比选、竞谈、“四议两公开”等方式优选确定施工队伍,明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工期,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公开,严抓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工。

(四)完善项目资料。施工过程中需留存影像资料(包括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隐蔽工程现场测量照片资料(包括开挖长、宽、高等),施工前完工后的公示材料(本实施方案及实施竣工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互联网+监督”平台公示,乡镇、村组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当地政府政务公开栏、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公示资金分配使用及实施情况),否则不予验收结算。

(五)及时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县水利局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和当地乡镇、村对完工工程开展竣工验收,严格验收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工程实效。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寻乌生态环境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二)明确主体责任。本修复方案涉及的工程主要是当前急需恢复的重要水毁工程,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确保恢复重建工作按期完成。对技术难度大的水毁修复和重建工程,由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对工程建设资金小,技术难度较小的工程,由乡镇、村共同负责实施,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

(三)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向上争资争项,进一步加大非必要开支压缩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毁修复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用好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切实筹集一批资金用于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要用好、用足已下达的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对涉及民生、安全、产业发展的优先安排。

(四)严格工程质量。技术人员要做好设计规划和实施方案,各实施业主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坚持工程质量和安全底线,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投入使用。

(五)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县水利局及乡镇要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资金使用,防止和杜绝发生贪污、挤占、挪用和浪费等问题,确保公开透明和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