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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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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林美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在菖蒲乡虎石村辖区内新建水渠水坡的建议收悉,围绕您提出的“恳请县农业农村局能够在虎石村大罗塘、水心寨、白石滩良子下、下村、新屋下长坵下、围里小组下禾坪等区域修建共建1000米水渠水坡”的建议,我局专门安排农田建设指导股工作人员、设计单位人员,会同村组干部到上述地点进行了现场调查踏看,并与虎石村委会干部进行了沟通交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大罗塘修建水渠水坡的问题。经实地查看,该地段面积约50余亩,地势低洼,排水困难,属于重度沼泽地,无法开展人工及机械作业,目前不适宜粮食耕种。因此,该地段如果仅修建水渠意义不大,无法满足排水需求;如果实施沼泽地改造,亩均投资需15000元左右,而目前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亩均投资仅为3000元,与实际需求差距太大,所以我局意见是待省市出台相关投资额度调整政策或文件后再确定是否实施。

二、关于在水心寨修建水渠水坡的问题。经了解,该地段已由其他单位实施了农田基础设施项目。

三、关于在白石滩良子下修建水渠水坡的问题。经实地查看和对照“三调”图斑,该地段大部分地类为其他林地,小部分地类为基本农田。由于该地段不在历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范围线内,因此目前我局无法实施相关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

四、关于在下村修建水渠水坡的问题。经核对地类信息,该地段地类为果园,不符合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条件。

五、关于在新屋下长坵下、围里小组下禾坪修建水渠水坡的问题。经了解,该地段属于寻乌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区,已经实施了水渠水坡修建等相关工程。

感谢您对我们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寻乌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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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县农业农村局谢玉峰,1877070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