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林日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江湾悦府小区门口路中间电线杆移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罗大道江湾悦府小区拐弯进小区的道路中间有1基电线杆,杆号:10kV中岳线24#杆,江湾悦府小区开发前该杆位于新罗大道向北人行道上,对人行、车辆并无通行影响。江湾悦府小区开发后在该基电线杆处新开一条通道,造成该电杆处在江湾悦府小区拐弯入口处。
我公司在江湾悦府小区建设期间已发现存在该处安全隐患,并多次向江湾悦府开发商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在2023年白改黑道路扩建工程时也向施工单位提出迁移该处电杆,但一直未得到答复和处理。在县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协调下,2024年4月我公司对10KV中岳线24#杆迁移进行工程预算(预算金额:11.1245万元),并将工程预算报至县城管局,县城管局将在立项及落实项目资金后进行迁移。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我公司电杆建设在前,江湾悦府小区建设在后,如需迁移该电杆,需江湾悦府小区开发商和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出资迁移,我公司将积极配合处理。
最后,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寻乌县供电分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