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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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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曾琎委员:
    您提出的《以产业兴旺铺就乡村振兴之路》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着力培养引进“田秀才”“土专家”
    1.不拘一格“识才”。坚持“唯才是举、不拘一格,业内认可、行业评价”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审核→乡(镇)政府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报县职称认定机构考核认定。从全县直接从事一线工作,具有一定知识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教文卫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村劳动者中,挖掘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不断充实建强致富能手、能工巧匠和“土专家”“田秀才”等乡村人才库。
    2.多措并举“育才”。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加强农业各类高层次人才培育,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人才工程计划。全面落实10项市级青年人才成长工程科研项目,促进农业科技人才创新能力提升。动员组织高中毕业学生报名参加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休技术人员、农村青年等参与农村创新创业。
    3.畅通渠道“引才”。加快构建乡村人才流入留住机制,以更加开放的胸襟、更加优惠的政策、共建共享的机制,积极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参与农业农村发展,落实“苏区之光”等市级人才计划,柔性引进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家回家乡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项目。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遂选推介一批全市“巾帼新农人”创业典型案例。大力回引优秀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打造一支“回得来”、“用得上”、“留得住”的乡村振兴主力军。
    二、充分发挥供销社指导与服务功能。
    1.做好产销精准对接。集中力量抓好农产品展销推介,全力办好供销特色农产品展销会及组织好各类展会活动,动员和指导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本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作,通过投资、订单采购等方式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搭建农产品外销平台,稳定产品销,着手组建农产品经营企业并抓好农产品品牌建设。建设运营好“832平台”,鼓励各类流通主体设立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馆,拓展农产品电商销售。
   2.培养乡村实用型人才。充分利用乡村的教育培训资源,对农村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联合开展对基层供销干部、农村电商人才、农产品经纪人等培训培养,强化对农民带动作用,打造不走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3.持续用力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服务主体、加快完善服务内容、加快形成工作和服务合力。高站位抓好农资保供稳价,积极培育壮大农资企业、推进农资网络体系建设、担起农资储备职责任务。
    三、引领培养领头雁企业
    1.围绕产业规划,科学选择领头雁企业。综合分析企业规模、成长性(创新能力、渠道、品牌)、企业家、财政贡献及社会责任等诸多因素,科学确定领头雁企业,培育一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自主品牌响,综合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的行业领头雁企业。
    2.制定差别化培育方案。根据产业发展现状及特点,综合分析市场变化、发展趋势、竞争对手等因素,研究制订“一企一策”的扶持措施,帮助企业制订符合企业自身和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发展规划,理清发展思路、确立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使企业成为产业发展方向的主要执行者和体现者。制定专门扶持政策,对领头雁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拓展市场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3.加强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企业乃至地区知名度和美誉度,培养一批叫得响、站得稳的知名品牌,扩大产业及区域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