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果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访问量:

尊敬的谢静委员:

县政协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打造“寻速办 乌差别”营商环境品牌,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企业帮扶、政策兑现、措施落地等工作,积极打造新时代寻乌不寻常”营商环境,努力唱响“寻速办乌差别”营商品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县在“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法治化化建设、营商环境评价等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规范企业办事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定期摸排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情况,积极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2023年,印发《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责任分工》,在23个方面出台56条措施;3次开展市场准入排查工作,积极营造开放的投资环境。

(二)大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建立首批“首次或轻微违法不罚”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发布了343项首次或轻微不罚事项,设立企业“安全生产期”;已印发《关于印发<寻乌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若干措施>的通知》,在4大方面出台20条措施。同时,我县司法、法院、税务等部门定期入园普法解读,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企业发展

(三)持续跟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2023年,县营商办在各种场合多次要求各单位积极外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优化服务;常态化推动牵头单位挖掘打造典型案例、特色亮点,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先后印发《寻乌县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寻乌县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各单位对标先进抓好工作提升。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市县无权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我县已印发《关于印发<寻乌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责任清单(修订)>的通知》,已建立指标工作调度机制,促进评价指标全面提升。

对照省市工作要求和企业的期盼,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有很多需改进和提升的地方。下一步,县发改委(县营商办)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及企业发展需要,持续提升政策措施契合度,不断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紧跟社会发展优化帮扶服务,全力做好减少成本、优化服务、缩减环节、解决问题等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感谢您对我县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