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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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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二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林美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G236国道虎石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悉您的建议后,交管大队高度重视,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答复事宜;并于2023年4月27日组织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寻乌分中心(以下简称“县公路发展分中心”)、菖蒲乡政府、虎石村委等四家单位对G236国道虎石路段、寻龙高速出口等地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同时征求了当地群众的意见。2023年5月24日上午,袁建斌大队长再次组织高速交警八大队、寻龙高速项目部、菖蒲乡政府、虎石村委等单位人员对寻龙高速菖蒲出口风险隐患问题进行现场调研、协调整改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安全隐患

G236国道虎石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提出同一问题。2022年在交管大队督促指导下,县公路发展分中心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提案人满意答复。但因2022年下半年该路段柏油路面修复升级,工程完工后未将原路面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恢复原貌,造成部分人行横道、减速标线、警示标牌等安全设施缺失。为此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G236国道虎石村路段整改措施

一是在G236国道广东省龙川县上坪镇进入虎石村50--100米处、G236国道寻龙高速出口往广东方向100--150米分别设置一块“进入村庄路段、限速40公里”的警示标牌;

二是在交通事故多发段点--G236国道虎石村新屋下小组村道路口设置一组(10条)斑马线,同时在两侧分别设置车辆让行停止线和人行横道提示标线(2个),距该路口两侧200--250米处分别设置“事故多发路段、减速慢行”警示标牌;

三是因G236国道虎石村新屋下小组村道路口旁边村民围墙过高,影响国道车辆驾驶人观测路口路况视线;且村道路面低于国道路面很多,同时影响村道上的车辆、行人观测国道上车辆通行状况。建议将村道路面提升,与国道路面持平。

根据道路管养权限,G236国道虎石村新屋下小组村道路面提升工程由虎石村委实施,在2023年8月31日前整改到位;G236国道虎石村路段的安全隐患,交管大队将以县安委会道专委名义发出整改意见书,由县公路发展分中心实施整改,完善该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在2023年7月31日前整改到位;

2、G236国道寻龙高速出口路段整改措施

G236国道寻龙高速出口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是:

一是出口处两个用标线施划的渠化岛过大、中间是空的,且未使用黄色标线。而两个渠化岛中间的车行道过小,且未施划分道标线和指示箭头,小型车辆转弯通行有困难,更别说大型车辆,造成进出车辆有冲突;

二是正对出口只树立一块标明往广东方向的标牌,未同时标明菖蒲或者寻乌等方向;

三是G236国道上菖蒲和虎石方向的车行道上均无减速标线,且展宽段过短,特别是右侧菖蒲往广东上坪方向还有一个村道入口(T型路口),不利车辆让行。

对该路口的整改措施:

一是铲除现有渠化岛标线,缩小后用黄色标线重新施划。拓宽渠化岛中间的车行道,设置成一进一出、道宽为3.5米的两个车行道,且将高速引道内的中心黄线引出至国道、施划为中心虚黄线。渠化岛中间的两个车行道上分别设置施划两个左转指示箭头,指明进入国道往广东上坪方向行驶;设置施划两个直行箭头,指示在G236国道上由寻乌菖蒲方向左转进入高速公路;

二是正对出口树立一块分别标明往广东上坪、寻乌菖蒲方向的大型指路标牌;

三是延长G236国道寻乌菖蒲往广东上坪方向的展宽段,同时适当拓宽虎石村小组的村道T型喇叭口;在该路口两侧的G236国道上分别增设3组(每组3--5条)减速带。

根据道路管养权限,交管大队将以县安委会道专委名义向寻龙高速管养部门提出隐患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在2023年7月31日前整改到位。

二、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高G236国道沿路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知识。

由交管大队宣教科牵手菖蒲中队共同进入该路段的村组、特别是虎石村,采用多形式、多媒介入户、入校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切实提高沿路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三、严管严控路面秩序,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大队菖蒲中队要强化G236国道与菖蒲大道、寻龙高速菖蒲出口交叉口至龙川交界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密巡逻管控频率,严查超速、无证驾驶、强超强会、遇行人横过道路不减速避让或行人经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以及行人随意在机动车道上行走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净化路面秩序,确保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 5月26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潘铭树,联系电话18979799626。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承办单位(盖章):           答复时间:2023 5 26

代表姓名

林美凤

所在代表团

  代表团

工作单位

虎石村委会

职务

妇联主席

建议标题

关于消除G236国道虎石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

办单位

交管大队

建议分类

A1 A2 A3

B1 B2 C1 C2

A1

代表回复内容

序号

评价格次(选一项打“)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答复件的文本格式

2

办理沟通情况

3

办理答复时间

4

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办理工作的总体表现

其他意见建议

回复时间

代表签名

注:此表一式三份,代表应在收到答复件之日起个月内,分别向承办单位、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和县政府督查室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