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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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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兰昕委员:

提出的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国家高度重视推进林下经济的发展,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2022年江西省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2〕21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字〔2018〕57号),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相继出台了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我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上级的任务要求,于2018年7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寻府办字〔2018〕125号),明确了我县林下经济发展目标和方向。为了扶持贫困县发展林下经济森林药材种植,省林业局2018年、2019年预先下拨了计50多万元资金,用于森林药材种植补助。2018-2021年森林药材验收合格面积分别为40.8亩、160.5亩、175.1亩160.6亩,共获得20.73万元的省级补助资金。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从政策、资金均提供了保障,从目前情况看,寻乌县绿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南桥镇、三标乡等乡镇种植龙脑樟形成了一定规模,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但我县发展林下经济产业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在柑橘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其他产业暂时均没有像柑橘产业效益这么好的收益带动作用,相信寻乌县思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发展灵芝产业,能够起到带动的作用,让农民见到发展灵芝产业带来实实在在好的收益,使灵芝产业发展成寻乌又一带动农民致富的特色产业

二、坚持政府引导,增强发展动力

为加快我县林下经济发展,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寻府办字〔2018〕125号),主要从油茶、竹产业、森林药材与香精香料产业、森林食品产业、苗木花卉产业、森林景观利用产业六个大项,对目标任务、发展路径、产业布局均提出了要求,为我县林下经济发展目标、方向作了整体要求和规划。

在林下经济发展规划中必须尊重生态规律,在确保不破坏生态系统结构、不降低林木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进行。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推进林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一是科学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作为林业部门我们将发展林下经济与产业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扶贫和乡村振兴相结合,针对林地资源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发动更多社会力量投入林下经济。二是在政府的支持下林下经济得到有序推进。灵芝生产具有生产周期短、经济效益见效快、社会效益明显、生态效益突出等特点,要根据灵芝产业自身的市场优势和政府对脱贫攻坚的推动,做好灵芝产业与精准扶贫对接,为精准扶贫提供契机,带领农民走脱贫致富的康庄之路,提高扶贫的经济功能和社会效益。三是改变目前单一的林下经济发展格局。要充分利用林下资源和生态优势,创新林下经济生产模式,为发展林禽、林菌、林畜、林药、林间种植等复合经营模式,提高林业综合效益,进而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政府引导,财政资金的扶持,起到引导林民积极向林下要效益,做到“不砍树,能致富”的双赢目的。引导、提高林农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积极性。

三、坚持因地制宜,发展药材种植

林下经济发展,因地制宜是关键。文峰乡上甲村村民钟跃腾在大水坑利用村公益林林下空间发展灵芝起到了示范作用,这几年已有产出,因此,鼓励林农个人、合作社、企业通过发展自有山林、租用、入股等各种开发模式利用林下空间资源,用于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近年来,县政府每年对脱贫户(含三类人员)种养等产业实行了奖补政策的扶持,根据寻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寻乌县2022年度扶持脱贫户(含三类人员)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寻巩字〔2022〕4号)要求,贫困户种植中药材达到1亩以上,实行奖补500元/亩的政策。其他非脱贫户、合作社、企业等发展森林药材种植的,可以享受省级林业专项资金进行补助,要求在林地上种植面积5亩以上,实行先种后补,木本药材每亩补助500元,多年生草本药材每亩补助400元,一年生草本药材每亩补助200元。通过以上两项政策扶持中药材种植促进了产业的发展,达到能补尽补的扶持政策。通过近年来的政策引导,种植森林药材补助资金的扶持,推进了林下经济种植产业发展。脱贫户发展中药材种植由县财政扶贫资金给予奖补,一般农户等其他经营主体通过省级林业专项补助资金给予补助,做到能补尽补。

四、强化政策保障,提升服务水平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为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在资金扶持方面,可以充分运用“财政惠农信贷通”、“农业产业振兴信贷”,并积极拓展其他金融信贷产品,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在国家层面,考虑到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会在政策层面给予倾斜,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确保惠农服务群众满意。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相信一定会逐步得到缓解。

五、坚持生态优先,助推持续发展

在发展林下经济和灵芝文化产业建设中,要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生态优势,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决不能打着发展林下经济项目为借口,以破坏森林资源为代价无序的开发,要依法依规、守法经营。一是严格林地林木管理。在新建林下经济种植,要积极探索林下开发不施肥、不打药、纯野外天然环境下培养野生灵芝,有序开展野生灵芝种植规模。灵芝文化园建设要切实做到不与粮争地、不与地争水、不给环境排污染、不与其他产业争资源,实现低能耗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二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现行林业政策,禁伐阔叶林的规定,坚决杜绝用段木、树桩栽培灵芝的方法,学习和掌握新的灵芝栽培技术,挖掘灵芝产业发展潜力。三是以产业优势调动群众生态建设积极性。把当地剩余劳动力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组织起来,参加灵芝文化产业建设,为林下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提供条件。四是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内和自然保护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国家相关法规明令禁止砍伐生态公益林,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及自然保护区伐木、放牧、狩猎、打树枝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控制对公益林的采伐更新,严格禁止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采伐、抚育和改造活动。

我县现有公益林面积有90余万亩,是寻乌的重要生态屏障,中央及省财政通过下拨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的方式,对区划为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给予补偿,去年为每亩每年17.85元,对林农的公益林补偿资金采取一卡通账户直补到户的方式,不存在公益林直补到户难的问题。

感谢刘委员提出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政策宣传的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引领等相关工作,为促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兴旺、林农收入提高,发挥林业部门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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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