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寻乌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寻法委发〔2023〕2号),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法制建设工作体制机制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工作实际及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协调,其他干部为成员,各局属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法制建设工作的开展和相关任务的落实。
2.带头尊法学法。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读法律书,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形成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3.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全系统普法工作要求,对《寻乌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寻法委发〔2023〕2号)进行细化分解并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提高婚姻便民服务水平。一是婚姻登记网上预约。通过赣服通平台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窗口,群众可通过手机和电脑客户端实现预约登记,按照预约时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业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群众时间,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实现婚姻登记异地办理。进一步推进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充实完善已有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并积极与掌握着部分婚姻有关信息的部门实现数据共享,逐步建立完善起准确完善的婚姻信息数据库。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推行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好县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中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社会组织诚信意识,对社会组织的承诺制开展核查,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开、预期明确、各司其职、信用监管的新治理模式,解决群众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三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面实施。四是推行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公安、人社、住建、卫健委、医保等部门共同落实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实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医保个人账户支取、公积金提取、户口注销等多件“身后事”的集成办理、一网办理,有效解决了群众迂回部门多、递交材料多、办理时间长的民生难题。
3.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2023年全县38个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自查,我局抽查了5个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了电话、邮箱、微信小程序等举报平台数1个。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举办展销会达成成交金额2550万元。其中寻乌县建材行业协会交易金额1610万元、寻乌县鹰嘴桃协会在融湾启动仪式上签订购销协议超40万公斤、交易金额940余万元,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
(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1.推进依法决策。一是认真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今年1月份,续聘公理律师事务所王涛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管理和重要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服务。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时效性,对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评估和清理工作。2023年制订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9件。
(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无一例行政复议和执法纠纷,并配合市民政局、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落实整改,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规性与合法性。
2.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根据工作实际,我局积极组织行政执法队伍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最新的常用法规,总结最新的工作经验,按时参加市民政局及县司法局组织的执法培训,实现全局在编人员100%的持证率,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体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代表们对办理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
2.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2023年无应诉案件。
3.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23年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截止到2023年11月,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4.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依托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强化信息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设“信用寻乌”。
(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聚焦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推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2.加强法治宣传。制定民政局“八五”普法计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突出亮点
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受到群众好评。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公安、人社、住建、卫健委、医保等部门共同落实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实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医保个人账户支取、公积金提取、户口注销等多件“身后事”的集成办理、一网办理,有效解决了群众迂回部门多、递交材料多、办理时间长的民生难题,获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问题
2023年,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相对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能力尚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民政法治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度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不断提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网站等新闻载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推动宪法进社区入家庭,提高社区居民群众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面落实离婚冷静期、收养评估、监护等制度,推动形成文明新风尚。
寻乌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