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 |
自然人、营利法人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
实施机构名称 |
寻乌县行政审批局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责任处(科)室 |
农业及社会事务审批服务股 |
行使类型 |
法定本级行使 |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
综合服务窗口 |
窗口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综合窗口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错时延时服务,错时 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 12:00-14:30;双休日、法定 节假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
电话号码 |
0797-7202499 |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通过服务质量招标方式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予以批准条件之一的,不予批准。
办理流程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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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寻乌县行政审批局 办理岗位:农业及社会事务审批组 联系电话:0797-7202499 岗位职责: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予以许可(批准、救助、奖励等)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批准、救助、奖励等)的决定,并根据业务流程业务办结 |
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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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电话号码:0797-7202499 |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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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赣州市寻乌县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接收地址: 赣州市寻乌县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错时延时服务,错时 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 12:00-14:30;双休日、法定 节假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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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寻乌县行政审批局 办理岗位:农业及社会事务审批组 联系电话:0797-7202499 岗位职责: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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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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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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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寻乌县行政审批局 办理岗位:农业及社会事务审批组 联系电话:0797-7202499 岗位职责: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核。 |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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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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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
制证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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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
实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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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应带本人有效 |
办理进程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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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可通过窗口查询或者电话查询0797-7202499 |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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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4年。被审批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10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
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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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错时延时服务,错时 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中午 12:00-14:30;双休日、法定 节假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2.支持快递送达:申请人如有需要,可留下地址供审批结果快递送达。 到窗口次数 |
到窗口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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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到窗口 |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
投资人、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
咨信证明 |
委托书 |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 |
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
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