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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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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

我局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机制,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城市管理工作不懈努力。现将2022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推进机制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不少于1次。

(二)加强学习教育,树立法治思维

健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结合党员活动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对宪法、党内法规、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领导干部知法懂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程序规范化培训。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我局着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城区主干道为重点,下大力气整治市容环卫秩序。一是违建整治持续发力。持续保持“两违”整治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城区违法建设行为,配合县“两违”整治办依法拆除屋顶违章搭建32户约3642平方米;拆除超高超大广告牌18块,拆除面积1103平方米;拆除违规占道护栏11户,归还公共面积618㎡。二是市容环境提档升级。全面整治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城市乱象,共开展城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9次,累计管理农贸市场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3263余处,管理城区出店经营3978处;查处两轮车辆违章停放293起,暂扣三轮车27辆,清理僵尸车9辆;累计清理“牛皮癣”小广告13135处,规范店招牌匾496处,拆除违章大型户外广告126块。

2022年度案件受理数共计300件,行政处罚案件299件,罚款18.645万元,未有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其中,一般程序立案数47件,处罚数46件,罚款金额15.24万元,适用简易程序处罚253件,罚款3.405万元。

(二)进一步规范许可服务

进一步修改办事指南,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并在县政务门户网站和服务窗口公布,所有审批事项可通过“一张网平台”办理,所有事项已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广告审批事项限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渣土核准事项实现即时办结,并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凡来窗口咨询、办理的群众,工作人员均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办理流程,确保材料符合要求的群众“最多跑一次”。2022年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受理渣土运输22件,店招标牌备案总办件量275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制度。我局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清理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本着积极负责精神,细清严查。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按照承办人签字→审核人签字→拟文机构负责人签字→法制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会签的流程制度,进行层层把关,并报县司法局备案。

二是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没有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法定职权,被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三是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示城管执法基础信息,城管执法程序的信息、公示城管执法结果,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全面推行“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堵结合,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构建了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城管执法模式,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全面推进文明执法,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做到着装规范、亮证执法、用语规范、举止文明,树立执法为民新形象,打造“亲民城管”新名片。三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始终将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到对日常执法行为实行全过程记录,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执法的客观性和权威性,降低风险性。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的工作要求,行政执法全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全部在寻乌县政府网站上公开,所有处罚均出具执法文书,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权利义务等内容。坚持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一是加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投入,目前有执法记录仪43台和1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工作由局法制办负责,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确定违法建筑查处、大型户外广告拆除、个人2000元以上处罚、单位10000元以上处罚等需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未经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决定不得下达。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组织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执法机构进行整改,评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依据。二是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活动1次,检查涉及主体共1户,公开公示率达到100%。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不断推进城管领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线上学习方式进行执法培训学习,先后学习了《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12次,参加培训人数共计480余人次。采用“边执法、边普法”的形式,在商铺、社区、主次干道等人员密集的地区,向广大群众和经营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了集中宣传和多点宣传相结合的良好氛围。参与普法人员1500余人,普法对象超1000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单页4500张,提高了城管法规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机关职能、地址、电话、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办事流程、财务信息、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规范性文件等依法依规应主动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切实改进工作,相关满意率达100%。群众可以通过“12345”、问政赣州、举报信箱等多种方式投诉举报城管执法的违法行为。今年,共接收处理信访投诉564件,其中12345服务热线513起,信访局转办投诉件8起,问政赣州28起,问政江西6起,群众网络舆情5起,省委民声通道转办件4起。在办结后第一时间回复当事人,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订《寻乌县城市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界定、细化了城市管理工作行政调解范围,明确应当调解、可以调解和禁止调解的争议、纠纷的具体范围和事项。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调解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

八、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有待提升。

(二)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九、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培训,培养执法人员的法律思维。通过局全员培训、新队员培训、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执法业务考试等形式,引导、鼓励一线执法队员开展主动性学习,确保学习成果与成效。紧抓骨干队伍,通过骨干来带动整个队伍素质能力的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审查,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以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加强执法规范化学习和审查,严肃执法纪律,加强执法监督,减少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对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案件证据等环节存在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强新媒体技术的运用,如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结合“城管开放日”、“城管进社区”、“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寻乌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